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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三所学校被确定为全国半工半读试点学校
教育部决定在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等107所中职学校先期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,试点工作从2006年秋季开始实施。我省福建工业学校、福建理工学校、晋江职业中专学校等三所学校入选。
根据教育部的要求,在做好对教育部确定的试点院校指导工作的同时,我省将从实际出发确定一批本地区的试点院校。对试点院校和企业给予必要的支持,在安排中央和地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,优先支持开展半工半读试点的职业院校。试点院校要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,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、经营管理规范、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业开展半工半读;要选派有经验的教师和企业人员共同负责学生的教育、教学和管理工作。试点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为开展半工半读提供相应的人员、场地、设施等方面的条件支持,为学生支付合理报酬。并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、劳动纪律、安全生产、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,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,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在实习中受到身心伤害。
根据教育部的要求,在做好对教育部确定的试点院校指导工作的同时,我省将从实际出发确定一批本地区的试点院校。对试点院校和企业给予必要的支持,在安排中央和地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,优先支持开展半工半读试点的职业院校。试点院校要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,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、经营管理规范、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业开展半工半读;要选派有经验的教师和企业人员共同负责学生的教育、教学和管理工作。试点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为开展半工半读提供相应的人员、场地、设施等方面的条件支持,为学生支付合理报酬。并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、劳动纪律、安全生产、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,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,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在实习中受到身心伤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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